10kV~66kV干式电抗器运行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
二○○五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引用标准 1
第三章 设备的验收 2
第四章 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4
第五章 运行巡视检查项目及要求 5
第六章 缺陷管理及异常处理 7
第七章 事故处理预案 8
第八章 培训要求 9
第九章 设备的技术管理 10
第十章 备品备件管理 12
第十一章 更新改造 12
低压干式电抗器运行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干式电抗器设备管理机制,使其达到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制度及《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
第三条 本规范提出了对10kV~66kV干式电抗器在设备投产、验收、检修、运行巡视和维护、缺陷和事故处理、运行和检修评估分析、改造和更新、培训以及技术资料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规定。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范围内10kV~66kV干式电抗器的运行管理工作。
本规范适用于10kV~66kV的单相干式电抗器,以下简称干式电抗器。
第二章 引用标准
第五条 以下为本规范引用的标准、规程和导则,但不限于此。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T596-1996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5014-1992 《330-500kV变电所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GB 10229-88 电抗器
GB 6450-1986 干式电力变压器
GBJ147-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国电电网公司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 《变电站管理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 《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 《10kV~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 《10kV~66kV干式电抗器检修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 《10kV~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预防10kV~66kV干式电抗器事故措施》
第三章 设备的验收
第六条 运行单位应全过程的参与干式电抗器的设计图纸审核、土建安装、设备安装试验、试运行。
第七条 设备运到现场后,应按其用途放在室内或室外平整、无积水的场地保管;混凝土电抗器保管时应有防雨措施。运输或吊装过程中,支柱或线圈不应遭受损伤和变形。
第八条 会同安装、监理、厂家在设备现场共同开箱验收检查:
(一) 支柱及线圈绝缘等应无损伤和裂纹。
(二) 外观应无变形、无损伤。
(三) 支柱绝缘子及其附件应齐全。
(四) 户外并联电抗器应有防雨罩,内外包封等附件齐全。
(五) 相应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
第九条 土建过程中隐蔽部分的验收检查:
(一) 干式电抗器的金属围网、围栏、支架、基础内钢筋、接地导体应开环连接且一点与主接地网连接。
(二) 干式电抗器围栏与主接地网必须可靠连接。
(三) 干式电抗器的开环式接地网与干式电抗器的垂直水平距离应大于干式电抗器的2倍直径,或满足规程所要求的防电磁感应的空间距离的要求。
第十条 安装过程中验收检查:
(一) 设备安装符合有关设备安装规范和厂家的说明书中所提出的要求。
(二) 电抗器应按其编号进行安装,并应符合厂家技术要求。
(三) 电抗器重量应均匀地分配于所有支柱绝缘子上,应固定牢靠。
(四) 设备接线端子与母线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其额定电流为1500A及以上时,应采用非磁性金属材料制成的螺栓。
(五) 电抗器间隔内,所有组件的零部件,必须选用不锈钢螺栓。
(六) 电抗器线圈的支柱绝缘子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上下重叠安装时,底层的所有支柱绝缘子均应接地,其余支柱绝缘子不接地。
2. 每相单独安装时,每相支柱绝缘子均应接地。
3. 支柱绝缘子的接地线不得构成闭合环路。
第十一条 投运前验收内容:
(一) 干式电抗器包封完好,无起皮、脱落。
(二) 支持瓷瓶完整无裂纹、无破损,表面清洁无积尘。
(三) 电抗器风道无杂物,场地平整清洁。
(四) 引线、接头、接线端子等连接牢固完整。
(五) 户外电抗器的防雨罩安装牢固。
(六) 包封表面和支柱瓷瓶按照“逢停必扫”原则进行清扫。
(七) 安全围栏安装牢固,接地良好,围栏门应可靠闭锁。
(八) 干式电抗器的出厂和现场电气试验项目及数据合格(按第十二条要求)。
(九) 干式电抗器保护经传动试验合格。测量、计量等二次回路及装置合格。
(十) 交接资料和技术文件齐全(按第十三条要求)。
第十二条 交接的试验检查项目:
(一) 直流电阻测量。
(二) 绝缘电阻测量。
(三) 直流泄漏试验。
(四) 交流耐压试验。
(五) 瓷瓶探伤。
(六) RTV涂料憎水性能检查。
(七) 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
(八) 厂家提供合格的温升试验报告。
第十三条 新投产时交接资料和文件齐全。
(一) 收集完整的竣工图纸。变更设计证明文件。
(二) 设备厂家说明书、试验报告、合格证、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三) 现场调试记录、安装记录等。
(四) 备品备件清单。
第四章 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 干式电抗器的一般运行要求
(一) 干式电抗器噪声、振动无异常。
(二) 干式电抗器温度无异常变化。
(三) 使用断路器投切并联电抗器组。
(四) 各组并联电抗器及断路器轮换投退,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 干式电抗器的运行管理
(一) 每组并联电抗器为一个设备单元。串联电抗器则划归并联电容器组设备单元管理。
(二) 建立完善运行报表,每月统计干式电抗器的可用率和运行率。
(三) 干式电抗器的缺陷应形成闭环管理,危急和严重缺陷应及时处理。
(四) 建立相应技术资料和台帐工作。
(五) 制订干式电抗器现场运行规程。
第十六条 干式电抗器的维护管理
(一) 对于干式电抗器及其电气连接部分每季度应进行带电红外线测温和不定期重点测温。红外测温发现有异常过热,应申请停运处理。
(二) 户外干式电抗器表面应定期清洗,5~6年重新喷涂憎水绝缘材料。
(三) 发现包封表面有放电痕迹或油漆脱落,以及流(滴)胶、裂纹现象,应及时处理。
(四) 定期检查防雨罩是否安装牢固、有无无破损,观察包封表面憎水性能是否劣化。
第十七条 干式电抗器投切后注意事项:
(一) 干式电抗器的投切按调度部门下达的电压曲线或调度命令进行。
(二) 有人值班变电站:运行人员投切干式电抗器后,应检查表计(如电流表、无功功率表)指示正常,还应到现场检查干式电抗器和断路器等设备情况。对于并联有避雷器的干式电抗器,每项次投切操作之后,35kV及以上干式电抗器还应检查避雷器是否动作,并做好记录。
(三) 无人值班变电站:监控人员投切干式电抗器后,应检查监控系统中干式电抗器的潮流指示正常,相关设备潮流及系统电压是否正常。有电视监控系统的,通过工业电视检查干式电抗器有无冒烟、起火现象。
第五章 运行巡视检查项目及要求
第十八条 例行巡视和检查项目和要求
(一) 对各种值班方式下的巡视时间、次数、内容,各单位应做出明确规定。
(二) 例行检查巡视分为正常巡视、全面巡视、闭灯巡视。
(三) 日常巡视。
1.有人值班变电所的干式电抗器,每天至少一次;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巡视。
2.无人值班变电站内的干式电抗器每周进行二次巡视检查。
(四) 全面巡视,内容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外部检查,对缺陷有无发展作出判断,检查设备防火、防小动物、检查接地网及引线是否完好。
(五) 每周应进行闭灯巡视一次,内容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第十九条 正常巡视的项目和要求。
(一)一般要求
1. 设备外观完整无损,防雨帽完好,无异物。
2. 引线接触良好,接头无过热,各连接引线无发热、变色。
3. 外包封表面清洁、无裂纹,无爬电痕迹,无油漆脱落现象,憎水性良好。
4. 撑条无错位。
5. 无动物巢穴等异物堵塞通风道。
6. 支柱绝缘子金属部位无锈蚀,支架牢固,无倾斜变形,无明显污染情况。
7. 无异常振动和声响。
8. 接地可靠,周边金属物无异常发热现象。
9. 场地清洁无杂物,无杂草。
10. 二次端子箱应关好门,封堵良好,无受潮。
第二十条 特殊巡视
(一)巡视周期
1. 在高温、低温天气运行前。
2. 大风、雾天、冰雪、冰雹及雷雨后。
3. 设备变动后。
4. 设备投入运行后。
5.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运行。
6. 异常情况下的巡视。主要是指:设备发热、系统电压波动、本体有异常振动和声响。
7.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法定节假日、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时。
8. 电抗器接地体改造之后。
9. 站长应每月组织进行一次综合性巡视。
(二)巡视的项目和要求
1. 同正常巡视外项目外,还应注意的其他异常情况:
2. 投运期间用红外测温设备检查电抗器包封内部、引线接头发热情况。
3. 大风扬尘、雾天、雨天外绝缘有无闪络,表面有无放电痕迹。
4. 冰雪、冰雹外绝缘有无损伤,本体无倾斜变形,无异物。
5.电抗器接地体及围网、围栏有无异常发热,可对比其他设备检查,积雪融化较快、水汽较明显等进行判断。
6.电抗器存在一般缺陷且近期有发展时变化情况。
7.故障跳闸后,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再次投入运行,应检查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干式电抗器线圈匝间及支持部分有无变形、烧坏等现象。
第六章 缺陷管理及异常处理
第二十一条 缺陷管理
(一) 缺陷及异常的管理和处理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
(二) 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实行对缺陷的闭环管理。
(三) 缺陷常指干式电抗器任何部件的损坏、绝缘不良或不正常的运行状态,分为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四) 发现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运行人员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密切监视发展情况,必要时可迅速按调度命令将有缺陷的设备退出运行。
(五) 发现一般缺陷,运行人员将缺陷内容记入相关记录,由负责人汇总按月度汇报。一般缺陷可在一个检修周期内结合设备检修、预试等停电机会进行消除。
(六) 投入运行一年内的新设备发生缺陷,应协助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七) 设备缺陷按年度统计,年底未处理的缺陷,转移到下年度缺陷记录内。
第二十二条 设备缺陷分类:
(一) 危急缺陷:设备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或火灾等事故,例如下列情况等。
1. 干式电抗器出现突发性声音异常或振动。
2. 接头及包封表面异常过热、冒烟。
3. 干式电抗器出现沿面放电。
4. 绝缘子有明显裂纹。
5. 并联电抗器包封表面有严重开裂现象。
6. 设备的试验主要指标超过规定不能继续运行。
(二) 严重缺陷:缺陷有发展的趋势,但可以采取措施坚持运行,列入月计划处理,不致造成事故者,例如下列情况等。
1. 设备有过热点,接地体发热,围网、围栏等异常发热。
2. 包封表面存在爬电痕迹以及裂纹现象。
3. 支持瓷瓶有倾斜变形(或位移),暂不影响继续运行。
4. 有撑条松动或脱落情况。
(三) 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例如下列情况等。
1. 设备上缺少不重要的部件。
2. 次要试验项目漏试或结果不合格。
3. 包封表面不明显变色或轻微振动。
4. 绝缘支柱瓷瓶或包封不清洁,金属部分有锈蚀现象。
5. 干式电抗器内有鸟窝或有异物,影响通风散热。
6. 引线散股。
7. 其它不属于危急、严重的设备缺陷。
第二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对缺陷或异常进行运行分析或事故预想。
第七章 事故处理预案
第二十四条 干式电抗器本体出现冒烟、起火、沿面放电等情况:
(一) 立即断开电抗器。
(二) 拉开干式电抗器隔离开关(串联电抗器必须合上电容器侧接地刀闸)。
(三) 灭火。
第二十五条 干式电抗器因保护跳闸停运,在没有查明跳闸原因之前,不得强送电。
第二十六条 干式电抗器因故障跳闸,其处理原则步骤是:
(一) 检查干式电抗器断路器的位置信号、表计指示,以及检查系统电压有无变化等连锁反应,若有,应立即汇报调度。
(二) 详细检查干式电抗器本体、相间情况,找出故障点。
(三) 检查干式电抗器保护动作情况。
(四) 检查断路器实际位置及本体、机构的情况,并联避雷器有无动作等。
(五) 将检查情况详细汇报调度,申请将干式电抗器转为冷备用或检修状态,以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因总断路器跳闸使母线失压后,应手动拉开各组并联电抗器。正常操作中不得用总断路器对并联电抗器进行投切。
第八章 培训要求
第二十八条 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要求
(一) 熟悉国家及行业有关干式电抗器的技术标准。
(二) 熟悉干式电抗器检修、运行的有关规程。
(三) 能够组织干式电抗器的验收。
(四) 能够编制各种干式电抗器的技术条件及检修、运行规程。
(五) 能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制订干式电抗器预防事故措施要求。
(六) 掌握干式电抗器的结构、技术参数、试验项目、制造工艺等有关内容。
(七) 掌握干式电抗器设备电气、绝缘等专业知识。
(八) 各类干式电抗器重要缺陷及故障具备一定的分析能力。
(九) 了解干式电抗器技术发展的动态。
第二十九条 变电站运行人员培训要求
(一) 掌握干式电抗器的构造、原理、性能。
(二) 熟悉干式电抗器的运行监视。
(三) 熟悉干式电抗器的正常和特殊巡视检查项目及检查标准。
(四) 熟悉干式电抗器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 熟悉干式电抗器的倒闸操作。
(六) 掌握干式电抗器的检修、试验方法,检修质量及验收标准。
(七) 掌握干式电抗器运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八) 熟悉干式电抗器的保护配置、原理和回路,掌握干式电抗器表计、监控等原理和回路。
(九) 掌握干式电抗器的异常和事故处理。
(十) 了解电网电压稳定的一般运行知识。
(十一) 掌握进行干式电抗器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章 设备的技术管理
第三十条 干式电抗器应建立和逐步完善设备档案,干式电抗器的设备档案应包括:
(一) 厂家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明等设备资料。
(二) 出厂试验报告。
(三) 安装试验记录和交接试验报告。
(四) 施工改造图纸和竣工图纸。
(五) 运行和管理的有关技术文件、反措要求等。
(六) 干式电抗器的现场运行规程。
(七) 干式电抗器的运行资料。
(八) 干式电抗器的检修试验资料。
第三十一条 干式电抗器的运行资料应包括:
(一) 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情况。
(二) 运行负荷日志。
(三) 可用率、运行率等运行报表和运行分析。
(四) 故障资料和专题分析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 干式电抗器的检修试验资料应包括:
(一) 检修记录和试验报告。
(二) 检修与试验中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情况。
(三) 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安全性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记录。
(四) 检修前的评估:对检修周期内发生的缺陷、异常和故障等情况进行的综合分析评估。
(五) 检修后的评估:检修中发现和处理的问题,遗留缺陷等,对本次检修工作进行的全面评估。
第三十三条 运行管理评估
干式电抗器运行状态分析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缺陷,及时消除缺陷,确保检修工作做到工效高(检修工期短,耗用工时少)、用料省(器材消耗少,修旧利废好)、安全好(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提高干式电抗器的健康水平,使干式电抗器经常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三十四条 检修评估
(一)检修前评估的内容应包括:
1. 根据设备的结构特点、运行评估分析情况,包括绝缘老化情况、历次电气试验情况、设备缺陷发展情况和同类设备的障碍或事故情况等,做好检修内容分析和预想工作,避免盲目性检修。经综合分析,确定是否需要检修以及检修的项目。
2. 根据确定的检修的项目和内容,编制检修技术方案,制定安全措施。
(二)检修后评估的内容应包括:
1. 检修项目和检修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2. 已消除的设备缺陷。
3. 检修全过程技术记录正确齐全。
4. 检修总结和技术文件资料应齐全、填写正确。
5. 干式电抗器质量检验已完成验收。
第三十五条 设备评估
(一) 干式电抗器设备评估,是指对干式电抗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试验、检修、技术和监督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的设备质量状态水平。
(二)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按照干式电抗器设备的总体情况、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等来定期进行干式电抗器设备评估。
(三) 各级生产管理部门是干式电抗器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在干式电抗器设备评估中对发现带有全局性和基层单位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及时研究并向上一级单位的生产管理部门汇报。
第十章 备品备件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为了能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缩短停运时间,提高设备可用率,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各级单位需做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的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储备、分散保管”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 备品备件应按需配置,合理定额。及时补齐。
第三十九条 干式电抗器备品备件主要包括以下整件或部件:撑条、接线板、螺栓、瓷柱和生产厂家提供的必需的备件。
第十一章 更新改造
第四十条 当干式电抗器存在以下情况应进行更新改造:
(一) 电气试验不合格,存在严重缺陷的设备。
(二) 防污等级不能满足运行环境的设备。
(三) 绝缘严重老化,故障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时。
(四) 超过运行寿命(30年经上),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继续运行不再合理时。
低压干式电抗器运行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第一章 总则
本章主要说明制订该《规范》的目的、依据、规范的内容和适用的主要范围。
第二章 应用标准
本章列出该《规范》所引用的一些主要国内电力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第三章 验收内容
要求运行有关生产技术人员从设备到货开箱、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到试运行全过程参与,分部验收,避免投运前验收存在问题难以解决,返工难度加大。比较详尽说明验收检查内容,按照技术要求安装建设。
第九条(三)干式电抗器的开环式接地网与干式电抗器的垂直水平距离应大于干式电抗器的2倍直径,或满足规程所要求的防电磁感应的空间距离的要求。依据来源于2004年青岛《预防干式电抗器事故措施》。
第四章 运行维护管理
分有人和无人值班变电站两种模式操作,有人值班操作注意事项重点在现场检查,无人值班操作注意事项重点通过远动数据和工业电视监视。
第五章 运行巡视检查项目及要求
根据国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要求对干式电抗器的正常巡视和特殊巡视和维护做了要求。
第六章 缺陷管理
本章列举常见的缺陷、异常或影响设备运行的因素给出简单处理方法,主要供运行人员参考。
第二十三条 运行人员对设备缺陷、异常的专题分析是针对设备缺陷和薄弱环节,及时找出缺陷异常的原因和规律,采取措施以避免缺陷、异常的扩大。
第七章 事故处理预案
主要是低抗本体出现冒烟、起火、沿面放电等情况而断路器无法跳闸的处理预案和故障跳闸后的处理方法。
第八章培训要求
运行人员的技术素质是确保电抗器安全运行的根本保证,本章主要对技术管理人员、检修人员、运行人员的培训要求,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第九章技术管理
干式电抗器应建立和逐步完善设备资料、运行资料和检修试验资料档案
第三十一条(三)(四)
设备评估主要要求技术管理人员对设备的本身状况作出评价,确定设备的质量状态水平,是否进行检修或更新。
注:干式串联电抗器没有做特别说明的均可参考本规范。